酒類產品質控樣品標準值
項目(單位) | 葡萄酒 ① TMQC1001 | 葡萄酒 ②TMQC1002 |
總糖 ?g/L | 2.94±0.64 | |
酒精度 %vol | 11.3±0.45 | |
干浸出物g/L | 21.3±1.3 | |
苯甲酸g/kg | | 0.137±0.016 |
山梨酸g/kg | | 0.338±0.025 |
鐵mg/L | | 3.20±0.48 |
項目(單位) | 白酒 ① TMQC1003 | 白酒 ② TMQC1004 |
總酯 g/L | 1.86±0.39 | |
總酸 g/L | 1.25±0.014 | |
酒精度 % | 44.4±2.2 | |
甲醇 g/L | | 368.8±48.8 |
甜蜜素 mg/kg | | 27.3±2.3 |
DBP mg/kg | | 2.57±0.53 |
DEHP mg/kg | | 1.45±0.24 |
說明: “±”后的數據為不確定度。
本系列白酒、葡萄酒質量安全分析質控樣品,可供食品成分分析用作量值傳遞、校準分析儀器,驗證分析方法,考核實驗室分析能力和質量監(jiān)控標準等。
一、樣品制備
選擇代表性典型商品酒類產品,選取甲醇、甜蜜素、山梨酸、苯甲酸、鐵、塑化劑有證標準物質作為指標添加物制備樣品。準確稱量相應的標準物質并預先溶解于1L燒杯中,溶解完全后與基體樣品經過大體積容器充分攪拌混勻。樣品經食品級濾布過濾后裝入不同規(guī)格的棕色玻璃試劑瓶中。每種規(guī)格制備200瓶。分裝后的樣品在20-25℃房間內避光保存。
二、標準值與不確定度
本標準物質采用多家實驗室多種不同分析方法協作定值,經統計測量結果的總平均值作為標準值。標準值不確定度主要由定值、均勻性和穩(wěn)定性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合成。
三、分析方法
定值分析方法及測試的元素,白酒中塑化劑(DEHP、DBP)(GB 5009.271-2016);總酸、總酯(GB/T 10345-2007);酒精度(GB/T 10345-2007);甲醇(GB 5009.266-2016 氣相色譜);甜蜜素(GB 5009.97-2016);酒精度(GB 5009.225-2016)及葡萄酒中山梨酸、苯甲酸(GB 5009.28-2016液相色譜法);鐵(GB 5009.268-2016);總糖、干浸出物(GB/T 15038-2006);酒精度(GB?5009.225-2016)。
四、計量溯源性
通過使用滿足計量學特性要求的測量方法和計量器具,保證標準物質特性量值的溯源性。
五、均勻性和穩(wěn)定性
以隨機數取出第一個樣品X,之后按間隔20 的方式取出2X、4X、6X、8X、10X、12X、14X、16X、18X號樣品,每個樣品在重復性條件下測試2次,所測數據用于樣品的均勻性檢驗。良好的測試精度下方差檢驗結果表明均勻性符合要求,樣品在有效期內進行穩(wěn)定性跟蹤,結果表明樣品穩(wěn)定,使用過程中將定期跟蹤檢驗。
六、有效期
根據特性量值在貯存條件下的穩(wěn)定性考察,在有效期內將進行跟蹤監(jiān)測其穩(wěn)定性,如發(fā)現變化,將及時通知用戶。
七、使用與存放
樣品以棕色玻璃瓶發(fā)行包裝,TMQC1001、TMQC1003,250mL/瓶,TMQC1002-TMQC1004,50mL/瓶,用后應立即緊蓋、用不透光的復合塑料袋密封包裝后置于干燥器中于陰涼干燥處避光保存,保存室溫應<26℃。如發(fā)現霉變應停止使用。
相關產品信息編號 | 產品名 | CAS | 規(guī)格 | 品牌 | 價格 | 過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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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QC0070 | 質控樣品/葡萄酒中苯甲酸/山梨酸/鐵混標/GB 5009.28-2016/GB 5009.268-2016 | | 50mL | 壇墨質檢 | 600 | |
關鍵字: 質控樣品/葡萄酒中苯甲酸/山梨酸/鐵混標/GB 5009.28-2016/GB 5009.268-2016;質控樣品/葡萄酒中苯甲酸/山梨酸/鐵混標/GB 5009.28-2016/GB 5009.268-2016價格;質控樣品/葡萄酒中苯甲酸/山梨酸/鐵混標/GB 5009.28-2016/GB 5009.268-2016廠家;壇墨質檢